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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NT$38,800 

出發日期

verified保證出發 sell促銷
出發日期 行程名稱 航班 機位 已售 候補 可售 售價 出團狀態
HWA06TRA250908A
2025/09/08(一)
6

2025/09/08(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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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HWA06TRA250922A
2025/09/22(一)
6

2025/09/22(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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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HWA06TRA251020A
2025/10/20(一)
6

2025/10/20(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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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HWA06TRA251110A
2025/11/10(一)
6

2025/11/10(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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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HWA06TRA251124A
2025/11/24(一)
6

2025/11/24(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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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HWA06TRA251208A
2025/12/08(一)
6

2025/12/08(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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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HWA06TRA251215A
2025/12/15(一)
6

2025/12/15(一)

樂活慢旅~人文自然綠林花東六日
機位 30 候補0 已售0 可售30

榮獲 國際金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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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 0 30
NT$38,800
報名

特色介紹

行程說明

!!!賀!!!本遊程榮獲第十二屆國際金旅獎!!!

  • 【五大特點】

    ★藍皮解憂號-增加遊程豐富性,欣賞南迴鐵路沿途風光。

    三處環境教育場所-響應永續綠色旅遊。

    三晚環保旅店-響應永續綠色旅遊。

    四家以上環保餐廳-響應永續綠色旅遊。

    四處導覽老師體驗-在地文化活出新生活價值。

  • 【五大創新】

    ★火車去‧高鐵回(東進南出)-縮短車程,不走回頭路。

    ★花蓮、台東2家飯店連宿2晚-享有更多時間使用飯店設施及欣賞園藝造景,可不用每天整理行李。

    1:10~1:17服務比例 照顧樂齡族群-每團20人即可出團,出團上限34人。特別安排2位領隊隨團服務,以便照顧。

    ★獨家「旅行明信片」-可將旅遊回憶寄至旅客指定地址,旅程結束後亦可回憶。

    六天東部深度旅遊-長天數的深度旅遊有別於市場上短天數的東部旅遊,讓您可以更深入體驗花東之美。

住宿五星優質飯店~瑞穗天合國際酒店台東桂田喜來登或娜路彎大酒店連續續住2

花蓮瑞穗天合酒店以歐洲城堡外觀為主打的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邀請知名設計師、頂尖建築團隊、國際級LASVIT頂級水晶燈飾以及獲獎無數的台北基礎設計中心,進行設計與規劃。其中,城堡的大廳中庭挑高27米,為全台最高的飯店大廳,步入大廳捷克LASVIT頂級水晶燈飾「金色絲帶Golden Ribbon」華麗之姿呈現在眼前,由捷克空運來台奧地利水晶玻璃,一片一片鑲嵌,瞬間的律動與折射如珠寶般光華滿溢,透過繽紛燈光互動裝置,光影下幻化出黃金之旅的藝術之美。

台東桂田喜來登孕育台東土地、滋養茁壯,獨有一份特殊情感與使命感。重視企業信譽與建築道德,堅持服務品質的信念,投注堅定不移的目標與執行力。集團懷著「桂田心,在地情」的初心,將於古都深植的信念,並將這份理想與願景永續傳承。讓國際的旅人們來到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能夠感受自古都而來的絕代風華,建築的耀眼藝術。家之所在,心之所歸。

台東娜路彎大酒店 NARUWAN!在原住民語中代表著歡迎您好的意思,猶如夏威夷的阿囉哈一般親切熱情,歡迎著旅人們的光臨,讓旅人們享受到台東賓至如歸的感覺。 LOGO 形似江河匯聚,樣貌不論如何翻轉,都不離其意,象徵著來自四面八方的旅人,皆聚集在此,其形狀又似如羽毛,期盼入住的賓客猶如羽毛般輕鬆自在的享受, 顏色採鮮明對比的熱情橘色及代表永續的綠色,期許每位來台東的賓客都能有美好的體驗。

交通安排火車去、高鐵回~減少旅途中舟車勞頓,更多時間感受真正的旅遊

  • ★ 池上伯朗大道~電動四輪車遊程美麗田園風光,尋找天堂路、金城武樹之美(安排導覽老師)

    全長約2.2公里,由於兩旁毫無電線桿,加上逢稻穗成熟時,道路兩旁無邊無際的金色稻穗隨風搖曳,寧靜的田園景緻,被伯朗咖啡選中拍攝廣告,之後知名藝人代言的長榮航空亦來此取景,自此聲名大噪,將這條道路暱稱為「伯朗大道」。

  • ★ 花蓮糖廠 連結花糖的特色與環境議題,在追求營利的過程中也追求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體驗寓教於樂場域,適合全家共享的優質環境。
  • ★ 鸞山森林文化博物館 專業導覽解說帶著貴賓當一天布農族人

    森林博物館沒有大門,大門就在人們的心理,只要願意保護土地的人,就能為土地開門,學習找回人與大自然的關係,體驗沒有電的傳統生活,心有多寬,森林博物館就有多大,同時推動心靈淨化、研究、教育推廣的功能,獲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

  • ★ 馬太鞍溼地 擁有一整片的綠色濕地,生態景觀相當豐富,溼地裡不僅可以賞花賞鳥,還有孕育了許多魚蝦、水生動植物等等。由專業解說員帶領旅人更深入認識與探訪這片馬太鞍濕地的生態美好。
  • ★ 舞鶴茶園公主咖啡 舞鶴茶園的蜜香紅茶喝起來不苦澀有淡淡香氣。呵護著咖啡樹摘下果實與葉心,栽種者像面對孩子般的溫柔照護,讓我們喝到公主咖啡最溫潤的香氣。
  • ★ 加路蘭海岸 奇形礁岩分佈,海岸線條紋路特殊,加上腹地廣大草地柔軟,常有藝術造景設立,增添海岸美景風光。

其它說明

【費用說明】《以下報價為每人團費》

團費報價適用至114/09/30 ~歡迎包團另有優惠價格!!

出發日期

二人房

每週一

NT38800

※ 每週一出發

※ 為確保出團品質,本行程限12歲以上旅客參團。

※ 65歲以上敬老團費可減NT 1000元。

【團費包含】

團費包含項目

團費包含項目

團費包含項目

1.全程交通費用

V

2.五晚二人一室住宿

V

3.行程表列門票

V

4.行程表列導覽費用

V

5.行程表列餐食

V

6.餐食無酒精飲料

V

7.一位司機小費

V

8.二位領隊小費

V

9.旅行明信片及郵資

V

10 .在地伴手禮一份

V

11.旅遊責任險(500萬,意外醫療20萬)

V

12. .旅遊平安險(300萬,意外醫療20萬)

V

【費用不包含】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費…等。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注意事項】

  • 本行程須滿20人(以佔床費用計算者)使得出團並派領隊隨團服務。
  • 本商品有含餐食,如有素食或特殊餐食的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
  • 如因個人因素未及上車或中途下車時,均視同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或分段補搭乘。
  • 如司領會依當天路況、活動節慶或天候等因素調整行程順序及停留時間,敬請配合見諒。
  • 此行程現場自由選位入座,無法事先指定車位,敬請見諒。
  • 自然行程探訪請您一同維護珍貴資源,除了足跡什麼也不留,將美好風光留予後代子孫。

【特別提醒】

為了確保您在本次旅程的安全與舒適,我們在此提醒您配合以下事項。這是我們應盡的告知義務,也是保障您的旅遊權益:

1.年長者或行動不便之貴賓,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相關狀況,以便我們為您進行妥善安排,考量行程安全與順暢度及顧及其他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年長者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與可獨立照顧您的家人或親友陪同參團,並由本公司評估確認後,方可接受報名。

2.建議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到集合地點,減少碳足跡,走向永續地球的未來。

3.為響應減碳節能,鼓勵用餐時優先使用非一次性餐具(如環保餐具、水壺等),並自備必要的個人清潔盥洗用具(如牙刷、牙膏等)。同時,在活動過程中請養成隨手關燈、拔除不使用插頭的習慣,為地球資源的永續與環境品質盡一份努力。

4.若需丟棄廢棄物,請務必依照現場的分類規範或領隊人員的指示,妥善分類並正確處理。

5. 為維護公共空氣品質,避免影響他人健康,活動全程請勿吸菸。如有吸菸需求,請務必前往指定之吸菸區。

6.若有身體不適請務必主動告知,自備口罩並全程正確配戴,並請務必在用餐時使用公筷母匙,避免共同使用碗筷及餐食,以維護自身與他人健康。

文化活動

活動指引

1.進入社區及部落,請尊重居民不擅闖民宅及窺探生活隱私,也請降低音量,不亂丟垃圾、菸蒂,還給環境原本的生態。

2.台灣因多元民族共融而展現獨特風貌,唯有尊重與欣賞文化差異,方能體現真正的美。

3.活動區域為自然環境,請減少垃圾製造,保護環境。

4.不食用保育類或瀕臨絕種之動植物;不放生動物避免原生動物受到侵害。

自然活動

活動指引:參考無痕山林行動

1.事情充分規劃和準備: 在進入自然環境前,如能事先蒐集當地相關資訊、充實戶外知識與技能、做好充分的計畫與準備,除可將因不瞭解或準備不足所造成的危險及傷害降至最低外,更可以增進戶外遊憩體驗的豐富性。

2.在可承受地點行走宿營: 踐踏會破壞植被的生長,並造成土壤侵蝕與地表的流失,因此請在已規劃好的步道及宿營範圍內活動,避免破壞步道及營地周邊脆弱的植物及地表;不走捷徑,並儘可能留下最輕的足跡。

3.適當處理垃圾維護環境: 攜帶適量的裝備與食物,帶出所有攜入的垃圾,並妥切的處理無法攜出的物品。

4.保持環境原有的樣貌: 儘可能保持造訪地點的原始風貌,不任意改變當地的自然與人文環境,也不取走任何物件。

5.減少用火對環境的衝擊: 用火的疏忽往往危急許多自然區域。除非必要,儘可能減少火的使用,並以效能高的器具煮食及照明,降低對環境的衝擊。

6.尊重動植物: 自然環境是各種生物的家,應尊重並儘量不影響牠們的生活與習慣,不餵食、不破壞、不侵犯,讓牠們可以在山林裡繼續繁衍、茁壯。

7.考量其他的使用者: 與他人分享山林環境,尊重他人獨處所需的寧靜,審慎思考自己的行為對環境和他人的影響。

8.不擅自進入管制區:未經過園方同意,請勿從戶外水池區域進入外海,或擅自進入管制區域。

9.不餵食野生動物:不干擾、不接觸,與野生動物保持距離,僅觀賞生態。

【永續旅行指南】

『食』:自行攜帶水壺及環保餐具,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惜食惜餐,避免浪費,行動實踐的SDG2「零飢餓」的指標;且拒絕食用保育類動植物,守護生物多樣性,對地球、生態環境的重視。

『衣』:穿著輕薄長袖防曬,撐傘減少陽光直曝,請優先選擇環境友善的防曬乳,保護肌膚也守護海洋生態,實際行動守護SDG14.1「減少海洋汙染」及SDG14「永續海洋與保育」讓海洋資源世代相傳,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住』:自備個人盥洗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備品,離開房間時隨手關燈拔除插頭,空調調高至舒適溫度,減碳節能,以行動來實踐SDG12「責任消費與生產」,確保永續的消費與生產模式。

『行』:低碳減少碳足跡,建議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到集合地點,以行動來實踐SDG13「氣候行動」,從個人行動開始,走向永續地球的未來。

『水資源』:節約用水,在旅途中節省每一滴珍貴資源,是實踐SDG6「潔淨水與衛生」的永續行動。

『廢棄物』:精簡行李,不帶非必要物品,旅程中落實垃圾減量、分類及回收,共同守護環境與生態永續。

『走訪生態區域』: 請放慢腳步,用心感受大自然的脈動。以探索與觀察代替打擾,體驗與尊重取代征服,減少人為壓力,守護動植物的棲地與生態平衡,不採集野果、不帶走自然資源、保持適當距離欣賞動物,讓大自然得以永續運行。透過實踐生態旅遊實踐SDG12「責任消費與生產」、SDG13「氣候行動」以及SDG15「陸域生態」,每一次旅行都能成為之後永續共好的未來。

『參與文化遊程』:不只造訪景點,更是走進在地的歷史脈絡與生活記憶,遵守當地文化風俗、宗教信仰。避免不當的拍攝、錄影,遵循在地禮儀,以謙遜的姿態傾聽故事。旅遊過程中支持在地店家及飲食文化,不僅促進文化多樣性,也讓旅程永續實踐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SDG12「責任消費與生產」、SDG17「夥伴關係」的實際行動,讓旅行不只是聆聽當地故事,更是去理解彼此、交流,成為文化傳承與永續發展的一員。

『走訪歷史區域』:走入城市探索它的過去與記憶,參與歷史文化旅程時,請抱持尊敬的心聆聽古蹟的故事、了解在地發展的脈絡,請勿塗鴉、刻字、攀爬,並遵循導覽動線和領團人員的指示,也勿喧鬧與打擾,一起共同維護歷史風貌和文化價值。透過認識歷史、尊重遺產,我們實踐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和SDG4「優質教育」,讓每次旅程,不單只是走訪,更是在學習與理解中,和土地深度交流,與文化共鳴。

濕地活動

  1. 禁止踩踏或挖掘植物、丟擲垃圾、傾倒垃圾、廢土、放置違章構造物、排放廢污水及其他破壞自然環境之行為。
  2. 禁止各種開發、濫墾、濫建、濫伐、濫葬、採取土石或礦物及其他破壞保護區自然環境之行為。但在不破壞野生動物主要棲地及影響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情況下,主管機關得設置必要之棲地改善、復育、保育維護及解說設施。
  3. 為避免驚嚇到鳥類,請勿穿著色澤鮮豔的服裝與帽子、勿撐傘、勿大聲喧嘩。
  4. 請穿著合適的鞋子,以方便在園區行走,若因服裝穿著不合規範,而影響到自身安全,後果需自行負責。
  5. 前往濕地探索應攜伴同行,勿單獨行動,以免陷入沼澤中。
  6. 生態保護區為維持環境原始樣貌,有些區域不設置垃圾桶,請務必將自己製造的垃圾自行帶走。

【其他說明】

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完成後,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署發布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恕無法任意更改日期及行程,如要取消或延期將按照契約收取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須收取費用如下:

  •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