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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奇景極光系列~加拿大黃刀鎮溫哥華極光8日3晚黃刀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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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介紹

行程特色

極光行程
選擇極光行程的您,我們知道您對旅遊有獨特的見解及喜愛,「旅遊就是買一份感動,買個獨一無二的人生分享,豈是無價的」,傳說中看到極光的人會幸福一輩子,特別安排三晚住宿在極光圈帶上的黃刀鎮,增加極光可見率。 位於加拿大西北部的黃刀鎮(Yellowknife),北緯62.5度,正好被北極光橢圓環帶區(Aurora Oval)所涵蓋,加上冬季晝短夜長光害少、天氣穩定、全年降雨日少,一年大約有250天可以觀賞北極光,機率甚高,可以說是全世界最適合看極光的城鎮。

貼心安排三晚極光
「極光村」是加拿大最大的賞極光渡假村,為了觀賞極光的行程特別另外規劃出了一個營地,搭建出21個印地安帳篷(Teepee),帳篷裏已經擺設好舒適的坐位及火爐,並有安排暖心飲品,因此在夜間等待極光動人美景時,也不必擔心會受到低溫干擾!

貼心加贈:黃刀鎮極地專用禦寒服裝租借
生活於亞熱帶地區的我們,很難想像極地的氣候,或是要尋找購買到合適的裝備,每件動輒上萬元卻只穿一兩次;特別貼心為您加贈極地禦寒衣物的租借(3天3夜),讓您的行裝更輕便。
禦寒衣物包含內容:
★ 加拿大雁特級羽絨極地防寒外套
★ 極地防寒專用雪褲
★ 極地防寒專用手套
★ 極地防寒專用厚底雪鞋
★ 極地戶外活動防寒面罩(此品項為全新且可帶走作為本次極光冒險之旅的紀念)
註:為節省現場等待時間,將於出前往統計服裝及鞋子大小。

狗拉雪橇體驗之旅
狗拉雪橇是極地中很重要的一種交通方式,數個世紀以來,當地人都是仰賴雪橇犬作為運輸,這些超可愛雪橇犬早已和當地人的生活密不可分!而在體驗行程中,搭乘由精力旺盛的雪橇犬帶領,穿過冰雪覆蓋的林間小徑,畔響起嗖嗖的風聲,在雪地中盡情奔馳,是最道地且最刺激有趣的傳統森林探險之旅!

其它說明

地區 說明
加拿大 1.導遊、司機、領隊服務費:綜合以每天12美元x天數。
2.飯店行李服務費:每人每件2-5元(美金)。(依區域不同而行李小費略有不同)。
3.床頭小費:每人每房1元(美金)。
4.其它服務小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導遊或領隊之意見再定付小費之多寡。

旅遊須知
1.全程指定住宿單人房,需補付單人房價差。
2.本產品售價不含高雄/台北/高雄接駁費用。
3.本行程景點門票因屬團體票,不同年齡皆以相同票價計算。
4.此行程因北美消防法規規定,恕無法提供飯店加床服務,敬請見諒!
5.如行程中有入住城堡飯店,恕無法指定房型或床型,將以飯店現場提供為準。
6.本產品可能因飯店之確認而前後調整行程順序,但絕不會因此改變景點的多寡及停留時間。
7.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高出團人數為48人(不含領隊),台灣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8.人數為21(含)將派30或33人座中型巴士;若超過21人則派48或56人座大型巴士,巴士座位席依車公司指派為主。
9.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座位區域是依照航空公司內部作業安排,恕無法指定座位,如靠窗、靠走道或是同行者全數安排坐在一起等,敬請貴賓見諒。
10.溫馨提醒~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家人或親友同行,方始接受報名,不便之處,尚祈鑑諒!
11.本行程每日住宿所列可能入住飯店皆以同等級使用,並非代表等級差異或是選用順序,在不變更行程內容之前提下,將依飯店確認回覆的結果,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

出入境規定
1.加拿大海關對於旅客個人入境煙酒規定是200隻香煙和1公升烈酒或葡萄酒,需用使於自己使用、禁止販售圖利,請旅客於入關時照實申報,避免攜帶過多煙酒物品。
2.為共同防疫非洲豬瘟,旅遊回國千萬別帶肉類製品入境,例如:肉乾、肉鬆、香腸、火腿臘肉、生鮮肉、罐頭肉品等;違反將有相關的處罰條例 。
3.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4.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起,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
5.每位旅客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6.每位旅客可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7.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下飛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並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8.每位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體積之衡量標準以承裝容器的體積為主,非內容物所剩餘之容量。)
9.旅途中或抵國時、返國後,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10.相關參考網站:
10.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0719
10.2.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7XRS9-rOLh8NhijuoCCegA

簽證及護照
1.加拿大政府於2010年11月22日宣佈,自即日起,凡持有我外交部核發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旅客來加拿大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
2.2016年9月29日起,搭機前來加拿大之國人,將必須申請eTA旅行許可,eTA申請網址: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start.asp。
2.1.eTA費用 NT 300。
3.旅外國人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倘非外交部核發或護照內無身份證字號之無戶籍國民,不適用加國免簽證待遇,但得否適用加拿大海關對特定國家實施之過境免簽證規定(Transit Without Visa Program),請參閱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twov/travellers.asp。
4.注意事項:
4.1.國人免簽證入境加拿大應注意事項及案例說明:
4.1.1.加國給予我國人的免簽證待遇,僅適用於外交部在台北核發且載有身分證字號之我國普通護照(含非晶片護照),至於駐外館處核發的護照並不適用免簽入境加拿大。
4.1.2.免簽證待遇不代表國人可自動獲准入境加拿大,仍需符合加拿大的入境規定,並且在抵達加拿大海關時獲得加移民局官員核可,才能入境加拿大。
4.1.3.各國政府是否許可外國人入境屬於其國家主權的行使,因此在入境的國境線上,各國移民官員均有權力拒絕該持有合法簽證或享有免簽證待遇的外國人入境。所以在大多數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及相關領務網站都會註明,即使取得該國簽證並不確保可進入其國境。各國在外國設立使領館,並由其領事官員負責核發簽證,其目的即在過濾不受歡迎,或其入境可能不符合該國利益的簽證申請人,在機場或港口等國境線上的移民官亦在行使同樣的職權。各國簽證官或移民官基本上都會先假定簽證申請人或擬入境的外國人,皆有可能入境從事不符該國國家利益的行為,因此會從審查文件、口頭詢問等各種方式,來確認申請人不會入境從事與其簽證或入境目的不符的行為。許多國家甚至規定對於拒絕簽證或拒絕入境皆可不檢附理由,且不得提出行政訴訟。
4.1.4.自加拿大政府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以來,有部分國人不熟悉免簽證待遇的相關性質,而偶有於入境時被加拿大移民官拒絕同意入境,並被原機遣返或被上銬送往留置所留置再被遣返之案例。茲特別提醒擬以免簽證方式赴加拿大之國人,在啟程前,應詳閱相關規定,事先做好行程規劃,隨身攜帶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回程或下一站之機票,以及與旅行目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學校信函、旅館訂房紀錄、旅遊計畫等以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並於加國海關移民官員詢問時,提供正確詳實資訊,應對態度宜平和有禮。如欲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加拿大移民部網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apply-who.asp)

安全注意事項
1.山區部份景點會因封路而關閉,無法到達之處敬請原諒。
2.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鑒諒。

購物須知
1.貨幣:加拿大幣(Canadian Dollar),1加幣=100分(cent)
1.1.硬幣:1分、5分、10分、25分及1元、2元。
1.2.紙鈔: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
1.3.參考匯率:1加幣≒24台幣 1美元≒1.4加拿大幣(匯率會因時間而變動,僅供參考)
2.敬愛的貴賓:娛樂用大麻正式於2018年10月17日起於加拿大境內合法使用及販售,提醒您,大麻(含製品)根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仍列管為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運輸、販賣、轉讓或吸食仍在台灣會有相關刑責。另加國聯邦法律明定禁止攜帶大麻(含製品)搭乘國際航班,亦請留意並遵守當地法律。本公司嚴禁領隊協助/指引/轉介/代購大麻或提供任何大麻之取得管道給旅客。敬請見諒。

電話撥打
1.加拿大打回台灣:
1.1.撥打一般電話: 加拿大國際台碼(011)+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去掉0)+對方電話 例:011 ─ 886 ─ 2(台北) ─ XXXXXXXX。
1.2.撥打行動電話: 加拿大國際台碼(011)+台灣國碼(886)+對方行動電話號碼(將第一個號碼0去掉)例:011 ─ 886 ─ 09XX─XXXXXX。
2.台灣打到加拿大:
2.1.從台灣打電話到加拿大府上一般電話時 台灣國際台碼 + 加拿大國碼(1)+ 加拿大當地區域號碼 + 電話號碼 例:002(005)+ 1 + 00 + 0000000 2.2.從台灣打電話到加拿大,打到對方行動電話時: 發話人在台灣,只要直接撥對方行動電話號碼即可
3.其他:
3.1.如從旅館房間內撥國際電話時,需先撥外線號碼,請向領隊或旅館查詢。
3.2.若使用手機,需確定手機配有「國際漫遊」功能及所漫遊的國家,使用方式與一般電話相同。
3.3.加拿大的公用電話處處可見,電話卡的使用則相當普遍,旅客可在小商店或書報攤買到。

電壓與時差
1.電壓: 1.1.110伏特,60MHZ,與台灣相同 。
2.時差:(加拿大幅員廣大,全境橫跨6個時區,每年4∼10月為夏令時間,往前撥快一小時,和台灣時差如下)
2.1.溫哥華、維多利亞慢16小時 乙、山岳部標準時間
2.2.班夫、傑士伯慢15小時 丙、中部標準時間
2.3.多倫多、魁北克市慢13小時 戊、大西洋標準時間
2.4.愛德華王子島慢12小時 己、紐芬蘭標準時間
2.5.溫尼伯慢14小時 丁、東部標準時間
2.6.聖約翰慢11.5小時

小費
1.在美加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服務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
2.參加本行程建議付領隊、導遊、司機小費,八天小費美金96元/九天團小費美金108元 /
十天團小費美金120元 / 十三天團小費美金156元,依此類推。 (上述天數為出團行程的天數)
3.房間清潔費:每房每天美金/加幣1元,請置於枕頭上。
4.行李服務員上、下大行李之小費:每件行李美金/加幣1元。
5.其他服務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

旅遊須知
1.全程指定住宿單人房,需補付單人房價差。
2.本產品售價不含高雄/台北/高雄接駁費用。
3.本行程景點門票因屬團體票,不同年齡皆以相同票價計算。
4.此行程因北美消防法規規定,恕無法提供飯店加床服務,敬請見諒!
5.如行程中有入住城堡飯店,恕無法指定房型或床型,將以飯店現場提供為準。
6.本產品可能因飯店之確認而前後調整行程順序,但絕不會因此改變景點的多寡及停留時間。
7.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高出團人數為48人(不含領隊),台灣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8.人數為21(含)將派30或33人座中型巴士;若超過21人則派48或56人座大型巴士,巴士座位席依車公司指派為主。
9.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座位區域是依照航空公司內部作業安排,恕無法指定座位,如靠窗、靠走道或是同行者全數安排坐在一起等,敬請貴賓見諒。
10.溫馨提醒~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家人或親友同行,方始接受報名,不便之處,尚祈鑑諒!
11.本行程每日住宿所列可能入住飯店皆以同等級使用,並非代表等級差異或是選用順序,在不變更行程內容之前提下,將依飯店確認回覆的結果,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

出入境規定
1.加拿大海關對於旅客個人入境煙酒規定是200隻香煙和1公升烈酒或葡萄酒,需用使於自己使用、禁止販售圖利,請旅客於入關時照實申報,避免攜帶過多煙酒物品。
2.為共同防疫非洲豬瘟,旅遊回國千萬別帶肉類製品入境,例如:肉乾、肉鬆、香腸、火腿臘肉、生鮮肉、罐頭肉品等;違反將有相關的處罰條例 。
3.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4.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起,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
5.每位旅客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6.每位旅客可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7.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下飛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並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8.每位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體積之衡量標準以承裝容器的體積為主,非內容物所剩餘之容量。)
9.旅途中或抵國時、返國後,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10.相關參考網站:
10.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0719
10.2.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7XRS9-rOLh8NhijuoCCegA

簽證及護照
1.加拿大政府於2010年11月22日宣佈,自即日起,凡持有我外交部核發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旅客來加拿大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
2.2016年9月29日起,搭機前來加拿大之國人,將必須申請eTA旅行許可,eTA申請網址: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start.asp。
2.1.eTA費用 NT 300。
3.旅外國人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倘非外交部核發或護照內無身份證字號之無戶籍國民,不適用加國免簽證待遇,但得否適用加拿大海關對特定國家實施之過境免簽證規定(Transit Without Visa Program),請參閱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twov/travellers.asp。
4.注意事項:
4.1.國人免簽證入境加拿大應注意事項及案例說明:
4.1.1.加國給予我國人的免簽證待遇,僅適用於外交部在台北核發且載有身分證字號之我國普通護照(含非晶片護照),至於駐外館處核發的護照並不適用免簽入境加拿大。
4.1.2.免簽證待遇不代表國人可自動獲准入境加拿大,仍需符合加拿大的入境規定,並且在抵達加拿大海關時獲得加移民局官員核可,才能入境加拿大。
4.1.3.各國政府是否許可外國人入境屬於其國家主權的行使,因此在入境的國境線上,各國移民官員均有權力拒絕該持有合法簽證或享有免簽證待遇的外國人入境。所以在大多數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及相關領務網站都會註明,即使取得該國簽證並不確保可進入其國境。各國在外國設立使領館,並由其領事官員負責核發簽證,其目的即在過濾不受歡迎,或其入境可能不符合該國利益的簽證申請人,在機場或港口等國境線上的移民官亦在行使同樣的職權。各國簽證官或移民官基本上都會先假定簽證申請人或擬入境的外國人,皆有可能入境從事不符該國國家利益的行為,因此會從審查文件、口頭詢問等各種方式,來確認申請人不會入境從事與其簽證或入境目的不符的行為。許多國家甚至規定對於拒絕簽證或拒絕入境皆可不檢附理由,且不得提出行政訴訟。
4.1.4.自加拿大政府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以來,有部分國人不熟悉免簽證待遇的相關性質,而偶有於入境時被加拿大移民官拒絕同意入境,並被原機遣返或被上銬送往留置所留置再被遣返之案例。茲特別提醒擬以免簽證方式赴加拿大之國人,在啟程前,應詳閱相關規定,事先做好行程規劃,隨身攜帶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回程或下一站之機票,以及與旅行目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學校信函、旅館訂房紀錄、旅遊計畫等以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並於加國海關移民官員詢問時,提供正確詳實資訊,應對態度宜平和有禮。如欲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加拿大移民部網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apply-who.asp)

安全注意事項
1.山區部份景點會因封路而關閉,無法到達之處敬請原諒。
2.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鑒諒。

購物須知
1.貨幣:加拿大幣(Canadian Dollar),1加幣=100分(cent)
1.1.硬幣:1分、5分、10分、25分及1元、2元。
1.2.紙鈔: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
1.3.參考匯率:1加幣≒24台幣 1美元≒1.4加拿大幣(匯率會因時間而變動,僅供參考)
2.敬愛的貴賓:娛樂用大麻正式於2018年10月17日起於加拿大境內合法使用及販售,提醒您,大麻(含製品)根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仍列管為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運輸、販賣、轉讓或吸食仍在台灣會有相關刑責。另加國聯邦法律明定禁止攜帶大麻(含製品)搭乘國際航班,亦請留意並遵守當地法律。本公司嚴禁領隊協助/指引/轉介/代購大麻或提供任何大麻之取得管道給旅客。敬請見諒。

電話撥打
1.加拿大打回台灣:
1.1.撥打一般電話: 加拿大國際台碼(011)+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去掉0)+對方電話 例:011 ─ 886 ─ 2(台北) ─ XXXXXXXX。
1.2.撥打行動電話: 加拿大國際台碼(011)+台灣國碼(886)+對方行動電話號碼(將第一個號碼0去掉)例:011 ─ 886 ─ 09XX─XXXXXX。
2.台灣打到加拿大:
2.1.從台灣打電話到加拿大府上一般電話時 台灣國際台碼 + 加拿大國碼(1)+ 加拿大當地區域號碼 + 電話號碼 例:002(005)+ 1 + 00 + 0000000 2.2.從台灣打電話到加拿大,打到對方行動電話時: 發話人在台灣,只要直接撥對方行動電話號碼即可
3.其他:
3.1.如從旅館房間內撥國際電話時,需先撥外線號碼,請向領隊或旅館查詢。
3.2.若使用手機,需確定手機配有「國際漫遊」功能及所漫遊的國家,使用方式與一般電話相同。
3.3.加拿大的公用電話處處可見,電話卡的使用則相當普遍,旅客可在小商店或書報攤買到。

電壓與時差
1.電壓: 1.1.110伏特,60MHZ,與台灣相同 。
2.時差:(加拿大幅員廣大,全境橫跨6個時區,每年4∼10月為夏令時間,往前撥快一小時,和台灣時差如下)
2.1.溫哥華、維多利亞慢16小時 乙、山岳部標準時間
2.2.班夫、傑士伯慢15小時 丙、中部標準時間
2.3.多倫多、魁北克市慢13小時 戊、大西洋標準時間
2.4.愛德華王子島慢12小時 己、紐芬蘭標準時間
2.5.溫尼伯慢14小時 丁、東部標準時間
2.6.聖約翰慢11.5小時

小費
1.在美加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服務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
2.參加本行程建議付領隊、導遊、司機小費,八天小費美金96元/九天團小費美金108元 / 十天團小費美金120元 / 十三天團小費美金156元,依此類推。 (上述天數為出團行程的天數)
3.房間清潔費:每房每天美金/加幣1元,請置於枕頭上。
4.行李服務員上、下大行李之小費:每件行李美金/加幣1元。
5.其他服務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

加拿大:110V,60HZ。